保健食品包装设计要求
2017-05-15
①保健食品标识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所附的产品说明书应置于产品外包装内。
②各项标识内容应按本办法的规定标示于相应的版面内,当有一个信息版面不够时,可标于第二个“信息版面”。
③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文字、图形、符号必须清晰、醒目、直观、易于辨认和识读、背景和底色应采用对比色。
④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文字、图形、符号必须牢固、持久,不得在流通和食用过程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必须以规范的汉字为主要文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必须与汉字内容有直接的对应关系,并书写正确。
①保健食品名称、保健作用、功效成分、适宜人群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必须与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一致。
②应科学、通俗易懂,不得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
③应与产品的质量要求相符,不得以误导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某一保健食品或保健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的相似或相同。